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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行政批阅服务局关于莒县弘普矿业有限公司年产70万吨超细高钙生石灰粉项目环境影响陈述已同意公告
莒县行政批阅服务局关于莒县弘普矿业有限公司年产70万吨超细高钙生石灰粉项目环境影响陈述已同意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揭露攻略(试行)》的告诉要求,现我局对莒县弘普矿业有限公司年产70万吨超细高钙生石灰粉项目环境影响陈述作出批阅决议。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奉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阅决议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